等待处理…

●高定额高罚款 ●终年拖欠工资 ●随意找事扣钱

一些用人单位蓄意设置陷阱坑害打工者

2023年10月17日

随着用工制度的放开,企业用工自主权不断扩大,用工形式呈现出多样化,外来工、农民工在私民营企业,甚至国有企业已占有越来越大的比例。这些人凭自己的辛勤劳动为企业创造着财富,但他们的合法权益却时常遭到用人单位的故意侵犯。

一、高工作定额高罚款。有的用人单位对民工采取高强度、高定额、超时劳动等手法,以达到盘剥克扣民工工资的目的。长安县农民高某到工会信访部门反映,他被招聘到一家能源公司科研厂任电焊工,生产任务最低标准8小时完成24个采暖炉焊接,完不成任务要扣工资,实际上8小时最高限度也只能完成20个焊接任务。另外,厂子不按规定办事,随意罚款,这样三扣两罚工资所剩无几。他很想离开这个厂子,但若要离开就不返还500元质量保障金,真是进退两难。

二、拖欠工资终年不发。民工黄某、王某等6人反映,他们在某装饰材料公司打工的45人,分别来自甘肃、河南、陕西等省,在这个公司干了一年多时间没发工资,经理只说有钱就发工资,但始终发不出来。45个人谁也不敢离开公司,怕一年的辛苦白费了,他们只能利用施工间隙到有关单位反映,讨要工资。还有的外来工被用人单位聘用,口头约定了土资,在领工资时却难以兑现。邓某应聘到某某培训学校推销化妆品,口头协议月工资300元,实际只领到了105元。多次找培训学校要钱,得到警告:不要再找了,再找就不客气!现在连学校搬到什么地方都找不到了。

三、随意找借口扣钱。在某材料包装厂任电工的刘某,在该厂干了半年被辞退,结账时,按协议他应得到报酬3400元,实际只给了1834元。他质问厂长,厂长说:你晚上没有巡逻,扣一半工资。其实,该厂晚上不上班不生产,也没有安排刘某晚上巡逻,厂长只是找个借口扣工资而已。

上述情况有个共同特点,多数打工者没有经过正规的职业中介机构介绍应聘,招聘单位多是私有企业,用工双方只有口头协议,发生争议各说各的理,没有书面依据,使民工权益维护的难度增大,一些人被迫铤而走险。在此,我们除了提醒劳者要学会自我保护外,还有必要呼吁相关职能部门,加大对故意设置陷阱坑害劳动者的用人单位的执法力度和处罚力度,使其支付不起违法的成本,不敢轻易触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焦晓宁 刘树茂

上篇:没有了
下篇:广告
分享到

© 2023 陕西工人报
制作单位:53BK.com

↑ TOP


http://szb.sxworker.com/Content/weixinlogo.png
陕西工人报
http://szb.sxworker.com/m/content/2002-07/18/322952.html
陕西工人报电子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