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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定要按协议签合同吗

2023年10月17日

百事通先生:

您好!

我是2001届毕业生,去年4月份在一家软件公司找到工作,7月份开始上班。当时与单位签了一个三方协议(由公司制作),协议规定我在公司的研发部管理类岗位工作,见习期一年,工作时间三年,共四年,且规定了若占用公司留京指标的,违约金5万元。当时我急于办户口,所以签了。

上班后由于公司一直挺乱的,没顾上和我们签劳动合同。现在公司要求和我签合同,一切按去年签的协议执行,即:工作四年,违约金5万元。我有点不愿意,特向您咨询几个问题。

1、公司、个人与人事局签订的三方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具有的话,那为什么还要签合同?

2、当初协议中只规定了我的违约金,并没有说明公司的违约处罚。如今合同中规定我的违约金为5万元,但公司违约金只有几个月的工资,这是否有失公平?

3、协议中并未规定违约金是否按年递减,签合同时公司不允许毕业生按年递减,这是否合理?

西安 小马

小马同志:

您好!现就您咨询的上述问题一一作出答复,希望对您能有所帮助。

1、严格地说,您与公司签订的三方协议不是真正的劳动合同,因此您虽然签订了三方协议,还必须按照劳动法第16条关于“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劳动合同”之规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可以将三方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对于附件的法律效力问题,劳动法和合同法都明确规定: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这也就是说,您与单位签订的三方协议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公司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可以将三方协议的约定(内容要合法)写进劳动合同中。

2、劳办发[1995]264号《关于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依据问题的复函》指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但是必须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不得由任何一方单独决定。只要约定内容不与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且公平、合理、合乎实际,就具有法律约束力。这也就是说,违约金的约定要体现协商、公平、合理、合乎实际原则。具体到您的问题,单位违约只有几个月的处罚,个人违约却数额巨大,这显然有失公平,因此在签订合同时,您应当与单位据理力争。

3、违约金是否采取递减的计算方式,法律并未作出规定,一般说来都是根据合同约定计算。而合同的约定是需要双方协商的,因此,在签订合同时,您有权将自己关于违约金计算的方式提出来。

■百事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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