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20日,黑龙江省鸡西矿业集团城子河煤矿西二采区发生特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115人死亡。时隔不久,6月24日,河北省蔚县因暴发山洪又造成三座乡镇小煤矿26人死亡。在短短几天中,141人就结束了他们宝贵的生命,这是一种多么可怕的情景啊!
这些惨不忍睹的事实,再一次向人们敲响警钟:“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但令人不解的是,每当发生一起重大事故,从上到下都要进行一次本行业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而在检查之后,一些地方、行业同类重大事故还是照常发生……
究其原因,其一是个别企业为了谋利,丝毫不顾工人的安危。就拿煤矿事故为例,出事的大多都是乡镇或村办小煤窑,有的将其承包给私人,有的属无证开采、根本就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那些“黑心矿主”只管兼钱,根本就不管工人死活。即使像鸡西这样的大矿,经中央初步认定,这次瓦斯爆炸,也属于责任事故。其二,在每一起重、特大事故的背后,还可以看出有些部门的领导安全意识不强,责任制不落实,存在侥幸心理,安全防范措施不得力。同时还反映出一些单位领导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严重,根本就没有把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心上。甚至为了本地区本单位的经济利益,对中央三令五申的安全生产问题做样子、“走过场”,在表面上坚决执行国家法令,暗地里却对非法经营单位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任其继续下去。
岂不知,安全生产问题,决非小事。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一件件看似微不足道的小事,慢慢累积起来,也会酿成大祸。只有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教育、日常管理和现场安全检查,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生产经营活动,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坚决杜绝“走过场”,才能遏制住一桩桩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