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兰州五一化工有限公司职代会一怒之下“炒”了董事长。这确实令人欣喜,因为它体现了职工群众的威力。然而又让人有“亡羊补牢”之感,因为该公司“帐上没有一分钱了”。
无独有偶,一年前山西大同某企业职代会同样罢了无能的厂长,并选出了他们信任的新厂长,可是该厂已破败不堪,负债累累,新厂长无奈的说:“我的任务也许只是完成破产程序,然后回家。”
这两则消息惊人地相似。不可否认,两个企业的职代会都依法“炒”了无能、贪婪的“当家人”,可谓不辱使命。然而我又想,事情的发展总是有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企业垮台也非一朝一夕。假如职代会能够经常性的对企业负责人进行民主评议,发现问题立即解决,恐怕不致于发展到“帐上没有一分钱”的地步!
企业实行民主管理是社会的进步,职工参与重大决策,有利于降低企业风险,有助于遏制个别人的盲目蛮干和腐败。民主管理与监督,应是全过程的、透明的、长期的。知情才能参政,发现错误及时纠正,有了苗头就制止。职代会要经常性地行使自己的权力,否则问题成堆,当到企业垮了,再去用权,那就为时已晚。
长期不懈地及时地行使职代会的权力,既可以防患于未然,又是职代会职责的要求,千万不要等到大家义愤填膺时,一“怒”之下再用,那就晚了。 ■冯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