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记者从省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了解到,今年上半年,我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264.4元,同比增加552.5元,增长20.4%,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2524元。同比增长20.6%,出现了收支两旺的好势头。
今年上半年,扣除价格因素,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为23%,实际增幅高于去年同期14.1个百分点,其增速快于全国平均水平约3个百分点。上半年人均得到的工薪收入为2407.8元,同比增长25.5%;经营性收入55.7元,增长8.4%;财产性收入29.3元,增长8.9%,转移性收入973元,增长36.3%。上半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扣除价格因素,实际消费水平增长23.2%,实际增幅高于去年同期14.7个百分点。在居民消费支出的八个大类中,娱乐、教育、文化、交通和通讯、医疗保健、居住、衣着、食品类均呈增长势头。
据了解,职工的工资及补贴收入的显著提升,转移性收入的增长以及国有单位整体效益的有所提升,是居民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
本报记者 毛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