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 笔者从参与国家税制改革的专家处获悉,近期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将不会出台,但个人所得税的征管方法和个别内容将发生变化。
首先是实行双向申报。过去单位为职工代缴所得税的单一方式将改变,实行纳税人和单位到税务部门申报纳税人应税所得的办法;
其次,部分应税、免税项目将作调整,其中部分税目还将合并。具体情况是将工薪收入、劳务收入等收入合并,减去法定减免和扣除项目的数额,就其余额按累进税率征收;同时,一些过去尚未征税的项目,如证券所得收入、财产转让收入将纳入征税范围。此外,福利项目,比如额外福利,各种补贴、津贴、奖金、实物福利也将第一次纳入征税范围。
银税工程即将启动。国家将对个人纳税加强征管,协调不同的部门,实行存款实名制、财产申报制,并广泛使用个人信用制度,大力推广银行卡、支票,通过资金账户,减少账户外现钞流动,实行银行、税务部门联网的“银税工程”。该工程将对使用别人身份证的虚假储蓄实名制进行查处,力争实现个人信用卡账号、储蓄账号、税务账号的统一。这之中个人申报还将采用预扣预缴、年终申报的征收办法。
实行信用分级。国家对纳税人接纳税的情况实行A、B、C等级的信用分级,该分级主要针对企业纳税而设,对于个人所得纳税而言,工薪阶层所受影响不大,但高收入者,特别是拥有企业的大腕、名人将受到一定的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