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国家、省环保局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遏制污染反弹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凤县积极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成立了凤县严查环境违法行为遏制污染反弹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安排部署了全县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日前,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领导带领由环保局、监察局、计经局、,黄金公司、乡企局、工业总公司、安监局、矿管办、水利局、广电中心等单位参加的检查组,分组分片对全县排污企业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重点检查了“十五小”和“新五小”死灰复燃;建设项目是否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重点流域的环境污染问题,特别是饮用水源保护地上游、人口密集区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国家明令禁止使用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和生产方式;环境安全及是否达标排放等问题。检查组对辖区内33个重点企业进行严查,共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1起,其中,责令停产治理3起;责令限期整改3起;关闭拆除2起;自然关停2起;行政处罚1起。并对污染单位进行电视曝光。对未达标排放的企业立即采取措施,该停产的停产,该关闭的关闭;对属于淘汰工艺与设备的企业按照省上规定的五项标准彻底予以取缔;对未进行环评,违反规定开工建设的污染企业追究了法律责任。对城区饮用水源保护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清理了取水井一级保护区内的垃圾和水井周围居民乱种植问题,确保了县城饮用水的安全。集中突破了一批涉及面广、污染严重、影响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违法案件。
6月19日,凤县对沿嘉陵江河段的排污企业又进行了排查。专项治理的第一阶段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查处了一批环境违法案件,有效地促进了凤县的环境保护工作,提高了领导和全民保护环境的意识。
(张刚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