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事通先生:
我们是渭南一企业的职工,前年,我们企业签订了集体合同,是由工会主席与企业的经理签的,有的内容职工知道,签订前及签订时的集体合同草案未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我们想问一下,未经职代会讨论通过的集体合同草案能否签订?
渭南 蔡冒源等人
蔡冒源等同志:
你们提出的问题,《劳动法》、《集体合同规定》、《陕西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等法律、法规却规定的很明确,即集体合同的草案必须经过职代会或全体职工讨论通过,否则,即就是签订了,也不合乎法律程序,可以认定为无效合同。
《陕西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经双方代表协商一致的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职工代表或者全体职工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即获通过;末获通过的草案,由双方代表重新协商修改后,再次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表决。只有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表决通过的集体合同,才能由双方首席代表签字。所以未经职代会讨论通过的集体合同草案不能签订。
■百事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