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待处理…

代书遗嘱产生的风波

2023年10月16日

只因母亲病亡前未在身边守护,略阳钢铁厂内退干部朿传金对此间“出笼”的一份代书遗嘱深致怀疑,然而在公证处几番公证后,两级法院均以公证处公证为据作出判决,将其母遗产遗赠于曾寄养在他家的、已改名为朿传花的女子。

代书遗嘱“出笼”经过

1962年,朿宝玉、马凤英夫妻将时年5岁的小女孩杨胖胖收养在家中,他们夫妻二人共有一份财产是位于安康市东大街的住房一间。1988年朿宝玉死亡,1995年12月马凤英病危,其子朿传金由于远在汉中略阳县生活,讯息流通不畅,直至1996年1月5日马凤英病亡,朿传花才拍电报给束传金,朿传金6日收到后于7日赶到安康处理母亲后事,此时朿传花已将后事处理完毕。1995年12月22日,由该市以代人写文书为生的李音对马凤英的遗嘱进行了笔录,并交由原安康市公证处公证,当时经公证的代书人遗嘱只有中正人李音的签字。不知怎么回事,此后又有一份(96)安证字第001号的公证书出来了,此份遗嘱公证中多了刘春义等9名见证人的签字,而中正人李音的签字不见了踪影,但是到法庭质证期,原安康市公证处提交的公证书卷宗却又有了改变,中正人一栏依然空白,代书人李音在见证人的签名旁签了字。卷宗中有一份公证员与马凤英在1996年1月2日,也就是马凤英临死前第三天的交谈笔录,笔录中记录了马凤英同意将自己全部财产给朿传花的话。然而笔录最后“相符”两字却是马凤英的邻居写的,手印则是朿传花的手印。

法律审判机关的态度

按照原安康市公证处提供的公证卷宗,原安康市法院及原安康地区中院均认可了公证处的公证并以其为主要依据进行判决。

1999年12月13日,朿传金申诉至陕西省检察院安康分院。2000年2月28日他收到了安康检察分院的立案通知书,然而同年9月1日该院又下发了不予抗诉通知书,理由是经查证后不符合《民诉法》相关条款规定的抗诉条件。

2001年5月中旬,省检察院在接到朿传金的投诉后批转安康检察分院要求再办理此案,安康检察分院以证据不足未展开再次调查。

安康中级法院原民庭庭长王录义说,有公证处的公证和公证人员与马凤英的交谈笔录为据,法院是按正常程序审判的。公证处连出三份公证书,这的确不符合法理,但不影响法院判决结果。

安康检察分院民事行政检察处赵宏勋处长同样认为遗嘱公证的产生过程虽有许多可疑之处,但并不影响最终结果。

朿传金的激愤与苦闷

作为母亲的唯一的儿子,朿传金后悔没在母亲临终时守护在身边。他始终不解的是,由“受遗赠人”自始自终参与的代书人遗嘱、几经更改的遗嘱公证可以“合法有效”?

■本报记者 宋宗合

上篇:广告
下篇:没有了
分享到

© 2023 陕西工人报
制作单位:53BK.com

↑ TOP


http://szb.sxworker.com/Img/2002/8/2002081303-1.jpg
陕西工人报
http://szb.sxworker.com/m/content/2002-08/13/318809.html
陕西工人报电子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