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刘晓宏
据《法制日报》报道,长沙市从5月1日起,开始改革丧葬旧俗,城区实现无户外搭设灵棚,无乱放鞭炮、抛撒冥纸,无封建迷信活动等“三无”现象,丧葬事宜都必须在殡仪馆进行。对此,我是由衷地拍手叫好,但同时又私下为这项改革最终会不会“流产”而担心。因为革“旧俗”的命实在不易。就拿我居住的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榆林市来说,1996年曾结合“建设文明城市活动月”活动,要求彻底禁止延续多年的死人出殡过街游行的“旧俗”,但6年过去了,拉着死人游街仍是这里的一大景观。
君不见,隔三岔五,在该市的两条主要街道上,总可幸会披麻戴孝、吹吹打打的出殡队伍。前是引魂幡,随后是花圈挽幛,跟着是吹手及孝子围护的用架子车或客货两用车拉着的灵柩,最后是其他送葬人员和车辆。浩浩荡荡,走走停停,如入无人之境,即便十万火急的消防车、救护车也奈何不得。一些“有分量”的死者,其送葬人员和车辆可蜿蜒数百米。其声势虽不能和《红楼梦》里“死封龙禁尉”的秦可卿之葬礼相比,但也颇为壮观了。外地人乍一见,还以为在拍戏哩。
其实,生老病死是大自然的法则,人一出娘胎,就注定了死亡的命运。而人死不能复生,活着的亲人对逝者给予悼念,寄托无尽哀思也在情理之中。但象这种大操大办、拉着死人满街进行“告别演出”的陈习旧俗,既影响交通,扰乱秩序,破坏环境卫生,也助长了封建迷信活动,滋长了借办丧事之机收受财物的不正之风。这样的丧葬旧俗与社会的文明进程格格不入,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及《公民道德建设纲要》的要求格格不入,实在应予坚决破除。
但如何破除,据报载长沙市殡葬事业管理处向社会公布了几项服务措施,其中一条是降低治丧收费标准。我认为单靠提高治丧服务质量,少收钱,还远不足以实现“改革丧葬旧俗”的目标。因为既称得上“习俗”,都是经年累月逐渐养成的人们习以为常的东西,既已习惯,则见怪不怪,不以为然,这改革起来肯定格外的艰难和漫长。何况中国人好面子,“身后事”办得排排场场,常被视为是死者的体面,也是生者“孝”的体现。因此,要想改革成功,除过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宣传,提倡移风易俗、文明节俭办丧事外,更重要的是要有点强硬的制约措施,户外搭设灵棚处罚,乱放鞭炮、抛撒冥纸处罚,搞封建迷信活动处罚,对死人游街更是罚他没商量!不听劝阻的,甚至可以给予治安处罚。唯其如此,天长日久,或可形成一个新的习俗。
总之,希望“死人游街”之类的现象早点成为历史的好。让逝者安息吧!让我们集中有限的财力,致力于让活着的人活得更好的事业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