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事通先生:
我是西安市高新开发区一家民营企业的员工,已有6年的工龄,我所在的企业,没有参加社会统筹保险,因此,我为自己老了退休以后,没有生活保障而产生后顾之忧,我想问一下,像我们这样的企业,不给我们办理养老统筹我们该怎么办?我自己能否以个人名义参加社会统筹保险?请您在百忙中予以回答,我和我的同志都表示感谢。 戚攀
戚攀同志:
你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职工一旦进入企业工作,企业就应该为职工办理参加社会保险的有关手续,你已经在企业工作了6年,企业没有为你办理参加养老保险手续,企业是违法的,严重侵犯了职工的合法权益。它违反了《劳动法》、《陕西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陕西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第三条规定:“企业、职工及城镇个体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有权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企业不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你们可以到社会统筹机构举报,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另外,你想以个人名义参加社会统筹保险,这等于将企业应该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全部转嫁到了你的身上,侵害了你的利益。国家规定,基本养老保险费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负担,企业依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的比例为企业工资总额的20%,职工个人缴费的比例目前我省为职工本人工资的6%。
■百事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