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这是一句老话。然而,笔者认为:一切领导干部、企业厂长经理外出公干却应该做到,将在外,也要遵“君”命,要“慎独”。
这个“君”命,从大的方面来说,指的是党的纪律条规、国家的法律法令;从小的方面来说,指的是所在部门,所在企业的对党政领导干部的要求和各项规章制度。
不过,时下一些领导干部和企业的厂长经理们,似乎不理会这个事。一离开“家”就成了天马行空、无所不为的“野猴”,什么“令”也不从了。他们改头换面,或行为低劣,或违法犯罪,或道德沦丧,成克杰、胡长清、李嘉廷,就是这样的货色,堕落成千人所指的犯罪分子。而有些厂长经理,也是天南海北到处跑,住高级宾馆,吃山珍海味,酒酣耳热之际,置企业的规定于不顾,挥笔签下一份份合同,致使企业蒙受几十万、几百万甚至更大的损失。更有个别者,借口业务需要,追求个人享受,狎妓嫖娼,成了一个地地道道的花花公子。
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外出考察、洽谈、营销是正常的工作和经济活动,自身没有什么不对的地方。但如果没有一点“慎独”的美德,在无人监督的情况下大干坏事,行贿受贿,贪脏枉法,吃喝嫖赌,就会腐败滋生,挫伤人民群众和企业职工的积极性,造成干群关系和企业经营上的恶劣影响和严重失误,给人民的事业和企业带来天灾的祸患。刘少奇同志在《论共产党员修养》中指出:“一个共产党员即使在他个人独立工作、无人监督、有做种种坏事的可能的时候,也能‘慎独’不做任何坏事。”在市场经济大潮中,每一个共产党员,尤其是担任领导职务的干部都应使自己具备高度的慎独品质,时时严守法纪,处处防微杜渐,事事廉洁奉公,在“家”是这样,在外也是这样,其凝聚力和辐射力就可想而知了。 (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