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待处理…

我省实行企业登记注册首办责任制

企业登记将不再跑冤枉路

2023年10月16日

本报综合消息 如果你去工商部门办理登记事务,第一位承办事务的工作人员就是首办人,对属于本窗口的业务,首办人将对你递交的申请材料和证明文件仔细核对、严格审查,如果对应办理的事务不予办理,首办人将被追查责任。这是记者近日从省工商局了解到的新规。

为实施政务公开,省工商局近日出台《关于实行企业登记注册首办责任制》。规定首办人就是当事人在工商登记窗口办理事务时,第一位接待及承办该事务的工商行政管理人员。对不属于本窗口的事务,首办人应告知当事人承办该事务的登记窗口的准确位置;对属于本窗口的事务,首办人将按照岗位职责的规定,明确告知当事人该事务的办理程序和要求,在职权范围内对当事人递交的申请材料予以审查和办理。

首办人应对当事人递交的申请材料及证明文件是否齐全,内容是否完备予以审查。对符合受理规定的,须开具《受理通知书》,告知当事人相关审批程序、审批承诺年限、行政收费规定及注意事项并及时受理;对不符合规定不能受理的,须告知当事人不予受理的理由;对文件、材料提供不全的,要一次性讲清楚,并用书面形式指明申请材料中存在的问题和应补缺的内容,署名并附联系电话递交当事人。

在办理企业登记审批中,首办人应按照审批程序、要求以及时限的规定,填写工商登记审核表和签署审查意见,作完笔录后,将全部材料传递给下一个程序的经办人签收,并及时掌握企业登记审批状况,以备当事人查询。

如果申请材料在审批中被驳回,必须及时通知当事人。如果首办人对应办理的事务推诿扯皮、逃避职责、表述不全而让当事人反复跑腿,态度恶劣、举止粗暴,造成不良影响及违反廉政纪律,将被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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