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婚前性行为。20年前称为“偷尝禁果”,10年前称非法同居,5年前叫事实婚姻,现在叫婚前同居,属于不被《婚姻法》保护之列。
2、婚外情。20年前称为“乱搞”或“搞破鞋”,10年前开始蔓延到普通家庭,并有个冠冕堂皇的理由:寻找真正的幸福。
3、成人用品商店。20年前没有,5年前开始渐露端倪,普遍起店名曰“亚当”或“夏娃”。店里销售商品包括男女自慰器具、各类壮阳药、情趣避孕套等。除街头店面,各网站也普遍存在。
4、一夜情。20年前基本没有,10年前逐渐流传起来,几乎成为新潮男女的一个标志,显示现代人对性的超脱;现在甚至出现许多一夜情网站或一夜情酒吧,据说实践者一般都直截了当,直奔主题,天亮就“有缘再见”,甚至不用互通姓名。
5、性工作者。20年前很少见,最多隐藏在小城镇最阴暗的角落;10年前城市里出现了众多“坐台小姐”,同时街头“流莺”无数;现在除了歌舞厅,还有众多发廊、按摩院都提供色情服务。但同时强奸案似乎少见了。
6、二奶。20年前中国人普遍都比较穷,当然不可能有人去“包二奶”;二奶在差不多10年前出现,一经发掘,便风起云涌,有点钱的男人纷纷甚嚣尘上,很有点赶时髦的态势。
7、变性。20年前没有人敢想,属大逆不道之事;10年前因为有金星垫底,逐渐有变性人公开出现。
8、性门诊。属近几年的新生事物。伴随经济发展,中国人开始有钱了,一有钱就容易变“坏”,于是各种一度灭绝了的性病又在中国大陆上呈燎原之势,这从街头各种性病专科及正规医院开设性门诊可窥一斑。
9、性教育。属更新的新生事物,主要针对青少年。20年前的学校也开设生理卫生课,但遇到生殖系统一章,老师基本跳过不讲,女学生经期时上体育课也不好意思请假。近几年随着网络和电视的普及,随着未成年人“偷尝禁果”人数的增多,教育部门认识到正确引导的重要性,某些城市的中学已开始向学生教授如何使用安全套。
10、淫秽品。20年前《少女之心》或《曼娜回忆录》就算黄色淫秽品;10年前已开始有国外的《花花公子》悄悄进入大陆,三级片也在录相厅偷偷放映;现在任何一个盗版VCD市场都有三级片或A片出售,有的夫妻甚至将其当作性教材,网络的黄色网站更是鲜活生动,已发展到家长不放心孩子单独上网的地步。(据《周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