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干部维护职工权益,谁来维护工会干部的权益?这是当前贯彻落实《工会法》做好维权工作的一个难点。
我们说,工会干部要勇于维护自身权益,这话是对的,但他们的工作岗位、工资、福利、奖金等都掌握在企业、行政手里,要他们什么也不顾及地冲杀也有点“站着说话不腰疼”的味道。怎样解决这一问题,笔者认为在当前形势下上级工会对此可以做更多的工作。
我们常说,工会是会员的“家”,工会干部也是工会的会员。因此,上级工会也是工会干部的“家”,不但要坚决维护职工群众的权益,而且要切实维护广大基层工会干部的合法权益。在基层工会干部依法开展工作而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上级工会要理直气壮地为他们撑腰,同侵权行为作斗争。这样,工会干部才会更有勇气为职工说话办事,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真正成为职工的代言人。
上级工会要为基层工会撑腰,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其深层次的意义还在于,广大职工从中感受到工会维权的胆识和决心,切实体会到工会是以维权为己任的,真正为职工群众说话、办事、服务的,是真正的“职工之家”,从而提高对工会的信任感,工会也就更具有凝聚力和向心力。倘若工会干部的权益受到侵害时,上级工会组织坐视不管,或者“走个过场”,听之任之,必将使职工群众对工会维权产生信任危机:连自身权益都不能维护,又从何谈起维护职工权益? ■田洪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