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发表的公报指出,截至去年底,我国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6%,而据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绿皮书》对50名学者和官员的调查结果表明,中国实际失业率已达到7%,这一结论不仅比官方公布的登记失业率高出许多,而且首次提出了失业率已达警戒线的判断,从而引起了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
分析以上这两组数据的来源可以明白,城镇失业登记目前不包括农村人口、下岗人员和复员退伍军人,7%的失业率则来自学者和官员预测结果的中和。事实上问题还不止这些,有关专家说,还有一个不充分就业率的概念,有些人虽然在岗,但由于企业开工不足或生产受季节影响,造成一部分人阶段性失业,另外还有一部分人虽然留在企业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没有岗位,既领不上工资也领不上生活费,成为滞留人员却无人关照。如果把正处于择业期间的人群和徘徊与街头的民工以及上述隐藏在企业内部的失业群体都算在内,中国的失业问题严重到什么程度可想而知。
而其中最易被人忽视的莫过于隐藏于企业内部的失业群体。记者不久前在一家建材机械厂采访时了解到,由于企业经营状况不佳,厂里安排一部分职工轮流上岗,没有轮上的职工每月只能领几十块钱,轮上的职工每月也只不过一百多元钱,另一部分职工辞职的辞职,内退的内退,有人因不愿意解除劳动关系,就被迫接受保留社会保险关系的协议,自己全额承担各项社会统筹。这样没轮上上岗的人和滞留而无明确身份的人都属于失业人员,这些人的生存境况大多非常艰难。正是由于这些人一不属于正常运作企业中的职工能享受到合法待遇,二又不属于下岗失业人员可以享受到正常的政府生活救济和失业救济,他们的心理状态尤为不平衡,对就业需求的呼声也最大。
现实中政府又是如何对待非正常下岗人员及隐性失业人员呢?目前我国的失业保险政策只是陆续在国有企业中推行,存在着所有制失衡现象,私营及其它性质的企业失业人员无缘失业救济。目前我省实施的免费培训及职业介绍的对象也只是面对登记下岗人员及失业人员,由于就业和失业登记办法不健全、不规范,没有进行登记的人员无资格参加申请,发放失业培训补贴的要求同样严格。总之,非正常下岗人员及隐性失业人员被置于国家保护伞之外,独自品尝无人相帮的清苦。
显然,他们的境遇是同是由体制改革和社会保障政策失衡导致的,却无法享受到严峻就业形势下政府虽有限而必须全覆盖的救济待遇,这是不公平的。为此政府部门应尽快改善现行的登记管理体制,应采用科学的调研手段关注这些隐性失业群体,在切实加强社会保障,积极筹措社会保障基金时,也为这些人提供起码的生存条件。 ■本报记者 宋宗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