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杨波海
近来,关于“择校收费”的话题炒得沸沸扬扬,因为牵扯到社会、学校、家庭等方方面面,所以各执己见,莫衷一是。
笔者以为,择校收费必然加高了教育的门槛。试想,一个普通市民的子女,除交纳不少的学杂费外,还必须交纳一万到数万元的“借读费”、“建校费”等,其家庭经济负担能承受得了吗?因而大多只能望而却步。靠钱开路,能踏进此类重点中学校门的大多是那些“先富起来”的人家的子女。优势群体占有优势的教育资源,而弱势群体客观上被排斥在外,这种教育资源占有和分配的不公平,必然导致应受教育者享受教育的机会和权利的不均等,从而引发其他社会问题和矛盾。
择校收费客观上助长了乱办校、乱设班、乱招生、乱收费现象的蔓延。有人说择校收费是教育市场化的体现,是竞争的必然结果。但市场化不等于自由化,竞争不能无序,办校设班应该有严格的条件,招生应该有可行的计划,收费应该有适当的标准,而不能各行其事“乱”来。有校长认为择校收费是一种合理存在,因为你享受相对优越的教育条件,你就得相对出更多的钱,此外,教育成本还有高低之别云云。此论看似有理,实则无据。择校固然有其合理性,如望子成龙的家长追求优良的教学设施、雄厚的师资力量等等,促成了择校热,但收费,收取一方甚至数万元的“择校费”的依据是什么呢?“相对优越的教育条件”究竟能多值多少钱?“教育成本”到底该让学生摊多少?这些,谁来确定?谁来量化?谁来分摊?而皆由学校一家说了算,未免强加于人,难以服众。笔者注意到,几乎所有被择的重点中学都在正常录取分数线以下“特招”一些学生,这些学生分数不够拿钱补,差一分补数百元上千元不等,而这部分高额收费与“优越的教育条件”和“教育成本”又有什么关系呢?其“合理性”何在?
如此看来,择校收费主要是利益的驱使,被择的学校是直接受益者,因而才热衷于此,屡禁不止。我不知道教育管理部门是否因之受益,反正国家财政收入没有增加,因为教育是不纳税的,而且企业都缴着纳教育附加税,国家财政每年还要专拨教育经费呢!可见,教育资源是公共积累形成的。教育是一种社会产业,肩负的是提高全民科学文化素质的神圣职责,理应注重的是社会效益,如果唯利是图,必将导致教育资源的隐性流失和教育行业的市侩化甚至腐化,有辱于教育的神圣。
对“择校收费”和乱办校、乱设班、乱招生、乱收费的现象必须及时制止和整顿。当前最重要的是首先弥补政策和法律的空缺,进一步建立科学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机制。诚然,以前也曾出台了一些有关教育管理的规章制度,对各类学校的收费也有具体规定,但似乎并未提到“法”的高度,因而未能很好地执行,对违反者的处置也不够严厉。因此,进一步系统地立法,加大执法力度,净化教育环境,已是当务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