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经公安民警的全力排查,10月11日下午发生在西安市西郊某饭店的一起爆炸案,在案发后31小时成功告破。截至13日凌晨1时,涉案全部三名犯罪嫌疑人均已归案。
2002年10月11日13时许,西安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本市西郊某饭店经理的电话报案,称其接到恐吓电话,有人在饭店内安装了数枚定时爆炸装置,提出索要人民币35万元,若不给将在当日下午相继引爆装置。接到报案后,警方立即赶赴现场,一边疏散群众,一边搜寻爆炸物。15时40分,该店一男卫生间内发生爆炸,无人员伤亡。民警继续冒着生命危险,迅速将另外两个爆炸装置搜出并安全拆除。
这起爆炸案引起了省市领导的高度重视。省委副书记、西安市委书记栗战书等领导都作了重要批示,省公安厅厅长,市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亲临现场,指挥侦破工作。西安市公安局刑侦局会同莲湖分局等有关部门组织七十多人的专案组,在省厅刑侦局的指挥下,在铁路公安处等有关方面的配合下,积极展开侦破工作。12日22时30分,在渭南市公安局的大力配合下,犯罪嫌疑人翁光荣在渭南落网;至13日凌晨1时许,本案的另两名犯罪嫌疑人兰富刚、黄小虎也相继归案。饭店经理感激地说:“人民警察真是忧民所忧,破案神速。”
经审查,主谋兰富刚系渭南市无业人员;翁光荣、黄小虎系渭南市某企业职工和出租车司机。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查中。
本报记者 刘公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