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工人日报》 辽宁沈阳市总工会、经贸委、劳动与社会保障局等六部门近日联合下发了《沈阳市职代会工作标准》和《沈阳市集体合同工作标准》,使维护职工权益工作的操作有了依据,检查考核有了标准。
这两个《标准》都对党政工在维权机制中应承担的责任作了明确规定:企业行政把集体合同工作列入全年工作目标,保证集体合同履约率达95%以上;企业工会把集体合同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切实履行维护职责;企业党委把集体合同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专题研究部署集体合同工作。同时还对职工代表提案落实率,集体合同的起草、签订、变更、终止,职工代表的培训,职代会的档案管理等作出明确的要求。
两个《标准》规范了职代会和集体合同的考核标准,强化了监督制约措施。如《职代会工作标准》中,对全面落实职代会各项职权、充分发挥职代会促进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作用、充分发挥职代会推进集体合同工作的作用等都作了具体的规定,使执行操作有所遵循,检查考核有了依据。同时也规定了监督检查措施,如集体合同签约双方成立监督检查组织,每半年至少对集体合同履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集体合同履行情况要及时向职工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