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待处理…

“剜眼”之痛

2023年10月16日

□文·图/吴之如

生活里,我们都会对行事作风如“快刀斩乱麻”般利索爽快的人怀有好感,而不太喜欢慢条斯理、瞻前顾后的迂夫子。不过,有些事情却是急不得的,因为事关重大,若不慎之又慎,会失之轻率而后悔不迭。

《检察日报》报道了好几年前的一桩医疗纠纷近来经法庭判决的消息,倒也值得我们思索回味。当年重庆的一位中学生因左眼肿痛到医院诊治,医生称其患了“视网膜母细胞瘤”,未待最后确诊、也未将诊断结果告诉病人,当即为其作了左眼摘除术。术后第6天,医院的病理报告结论却是患者“左眼球渗出性视网膜炎”。

因眼睛炎症竟被医生草率摘除眼球,这一结局对于一位风华正茂的少年儿郎来说,实在太残酷了,他和他的家人如何能够平心静气而不大呼冤枉呢!眼睛是每一个人感知客观世界的最重要的器官,视之若生命般珍贵并不为过。在病情并非万分紧迫的情况下,医生为什么就不能等到病理报告山来后再决定是否动手术,而非要匆匆操刀,酿成无法弥补的过失呢?

“摘眼”案在法律干预下有了结果,那家医院被判赔偿病人7000元人民币。当然,病人即便花上多少个7000元也无法再赎回自己左眼的明眸了:这种揪心的痛楚,决不是区区7000元就能消弥的。那位错摘患者眼球的医生,也许该借此认真反思一番,今后如何把患者的健康看得更重一点,行医时精心而又稳重,切勿在情况不明时轻易作判断,尤不可漫不经心地随意下刀。

因舍弃严格的科学态度和高度的负责精神,造成判断错误招致巨大损失的,当然不止存在于医务界。其他行业,喜好“先拍板,后论证”的办事模式的某些决策者,就总是让人替他们的大胆和果断捏一把汗。当然,哪怕懂行的专家大表异议,仅凭手中的权力,他们便足可令项目照样开工,且在喧闹声中风光无限;到头来干砸了,白白栽进去再多的钱也尽是人民的血汗,不用他们掏一个子儿,何况心生贪意者在这大轰大嗡的过程中还能顺便美美地捞上一把。在百姓们看来,这类惯于大大方方地乱扔巨额“学费”的“公仆”的作为,不也像胡乱挥刀剜眼睛般使人心痛不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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