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冬青
有个贪官被处决前,记者采访了他。他说:“我所贪污、受贿的钱来得太容易了,以致想不要也难,如果有人监督、有制度制约,我也不至于走上断头台。”广西玉林市原市委书记李乘龙说得更“实事求是”:“我的权力太大了,稍不注意,权力就会转化成金钱,监督机构对于我形同虚设。”可见,我们不得不重新审视我们的防腐制度、监督机制。
人是有七情六欲的,在金钱、权力、美色的诱惑面前,谁也不敢保证自己不动邪念。当然,邪念归邪念,也不是每个产生邪念的人都敢迈出实质性的一步。有的人在“手莫伸,伸手必被捉”警句的告诫下,其理智战胜了邪念。而有的人却敢于下手,并且从“偷针”到“偷金”。这主要是我们有些地方的监督乏力、制约失效、防范不严所致,尤其是对“一把手”的监督上,有些“一把手”在辖区内能呼风唤雨,要什么得什么,想怎样干就怎样干,监督对他们来说,是“牛栏里关猫,进出自由”。有统计数字表明,1998年在全国查处的地厅级干部中,“一把手”占总数的42.1%;2000年北京市查处的181名处级干部中,“一把手”68名,占37%。
由我国的防腐制度,我想到了联合国的防腐制度。联合国各类机构庞杂,经费开支浩繁,但能在30多年时间里没有发现官员贪污的现象,这得益于他们在财务上有一套一环扣一环的监督机制,要想拿点钱财,实在无法下手。
因此,我们反腐倡廉,要从抓制度入手,要进一步完善各种法律法规,完备防护体系和报警系统,使腐败分子无处伸手;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以法治代替人治,使腐败分子不敢伸手;要广泛依靠人民群众,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民主监督机制,使腐败分子不能伸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