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杰·
8月14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披露,湖北省公安县工商局下达罚款指标,规定乡镇各分局的罚款任务要占全年经济收入的15%,干部职工每月按完成任务情况发放工资奖金,完不成任务的不发工资。于是工商管理人员各显神通,上国道,下渡口,四处出击,不管合不合法,罚了再说。
看了这个消息,说不清是气愤还是悲哀,心里只有一句感叹:罚款下指标是公务员猴急了!
罚款是一种经济制裁形式。一般在三种情况下依法罚款:一是审判机关强制罪犯缴纳一定金额的一种刑罚;二是行政机关强制违犯行政法规的人缴纳一定金额的一种行政处罚;三是违约金的一种。依此理,不犯罪、不违规、不违约的单位和个人,罚款与他们无缘。工商部门属行政机关,有权对违犯工商行政法规的单位和个人处以行政罚款。因为谁也不能下达违规的指标,所以不能下达罚款的指标,而是有多少罚多少。一个社会被罚款的人越少,说明这个社会违法、违规、违约的人越少,文明程度越高。你下达罚款指标,就可能出现乱罚,巧取豪夺,是“吃拿卡要”的转换形式,损害政府机关形象。据说,下达罚款指标者还不止工商部门,这怎能应对“入世”后的挑战,总不能带着“下达罚款指标”的状态去与国际惯例接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