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从本月起,凡持有咸阳市困难职工援助中心核发的“困难职工医疗优惠卡”的困难职工,到该市各级各类医院(含社会医院和企业单位自办医院)门诊就医可免收挂号费。住院患者除药费外,其它各项费用减收5%-8%。
为促进困难职工援助工作,咸阳市委、市政府将中心规格提高,由市委、市政府牵头,市总工会主管,组成“咸阳市困难职工援助中心”,并专门发文要求各政府职能部门提出对此项工作的实在优惠措施,帮助解决困难职工切身实际困难。市司法局首先在困难中心设立了工作站,每周二上午派专职人员对前来请求法律援助的困难职工进行免费咨询,对职工上访的侵权事项,以中心名义,直接进行督办处理。
这次下发的“关于困难职工就医费用减免的通知”是该市针对困难职工的又一项优惠措施。据透露,日前,咸阳市教育局和市总工会正在起草另一联合文件,对困难职工子女就学的借读费,学杂费进行免收或减半收取的通知,也将于近日出台。 本报记者 龙仁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