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在省总工会获悉,今后我省各级工会将通过加大源头参与和监督力度,落实一系列政策,限制和减少企业裁员,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省总根据《工会法》、《陕西省实施〈工会法〉办法》的有关规定,提出工会今后将通过落实以下政策,来限制和减少企业裁员,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即: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裁减人员,要提前向工会说明,人员裁减方案要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人员裁减方案未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不能依法支付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并妥善解决职工债务的,不得裁减人员;实施政策性关闭破产的企业;职工安置方案必须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凡社会保障办法不明确、资金不到位、职工安置方案未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企业不得进入关闭破产程序;企业实施兼并、租凭和承包经营,其方案在确定之前,必须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工会要帮助、指导职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帮助再就业职工及时接转社会保险关系,加强对企业执行劳动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本报记者 邰荣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