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待处理…

西安两“爆炸案”一审宣判

2023年10月15日

本报讯 11月25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和西安市莲湖区法院分别对“春天大舞厅爆炸案”和“竹园火锅爆炸案”公开审理。

分别一审判决:“春天大舞厅爆炸案”两被告郭宝荣、孙永耀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竹园火锅爆炸案”三被告兰富刚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黄小虎、翁光荣有期徒刑各8年,剥夺政治权利各2年。

今年9月17日晚9时许,位于西安市北郊龙首村的春天大舞厅突然发生爆炸,当场造成20余人受伤,两人重伤。后经公安机关侦破,犯罪嫌疑人——36岁的西安(北方)制药厂女工郭宝荣与20岁的情人孙永耀很快落网。原来郭宝荣与未央区农民李锋长期通奸,今年8月,她又与刚进厂不久的孙永耀成了情人,郭宝荣为了断绝旧情人李锋的纠缠,遂与孙永耀合谋用“炸弹”炸死李锋制造了震惊西安爆炸案。法院认为,郭宝荣、孙永耀在公共场所故意制造爆炸事件,严重危害了公共安全,已经构成了爆炸罪,而且情节恶劣、后果非常严重,遂作出死刑判决。

今年10月11日上午11时许,河南省偃师市人兰富刚伙同陕西周至县人黄小虎和江苏省江阴市人翁光荣等三人携带自制炸弹三枚窜到西安市南二环“竹园村”火锅店就餐,趁该店员工不备将两枚自制炸弹及恐吓信分别放在该店一楼洗手池下和卫生间纸篓内,将另一枚炸弹安放在后二楼30号包厢的沙发上,进行敲诈,并用手机遥控将其中一枚炸弹引爆,之后三人逃走。10月12日晚,公安机关在渭南将三人抓获。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合议庭经过调查审理,认定3人爆炸罪名成立,遂进行了一审宣判。 本报记者 刘公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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