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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屈奖”真委屈

2023年10月15日

《中国青年报》11月8日法制社会版刊登了这么一条新闻:《打不还手骂不还口、执法者获“委屈奖”》。这个奖项旨在表彰重庆市政管理局监察大队稽查中队指导员钟光琦在依法清理占道经营时,遭到围攻、辱骂和殴打,在头部、背部、腰部、腿部多处受伤、甚至有人煽动“打死他”、并用自行车连续撞击身体的“特定情况下”,忍辱负重,耐心向当事人做宣传解释工作。使事态得到了平息,顾全了大局。从而获得了永川市市政管理局颁发的“委屈奖”。此文还特配了一幅漫画:一个硕大的人面奖杯做欣喜状。口称:“受点委屈不算什么,这都是我应该做的”。看罢心中有难以名状的感觉。

稍微有点法律常识的人都知道:人格权是《宪法》赋予每个公民的与生俱来的宪法性权利,且不说钟光琦身为国家行政执法人员,即就是被剥夺了人身自由和政治权利的罪犯,作为社会的存在体,且人格也应当受到保障。如果连我们执法人员的人格、人身权利都得不到保证,我们还奢谈什么依法治国?单从法律角度来说,围攻打骂国家执法人员的行为,轻则“妨碍公务”,重则是“人身伤害”。为什么永川市政管理局作为行政执法机构,不运用法律手段来维护钟光琦的人格和人身权益,而是“别出心裁”地给钟光琦颁发了个什么捞什子“委屈奖”,真的怪哉!不知获奖者钟光琦真实的感受如何?就笔者而言:“委屈奖”真委屈! ■薛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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