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小草
在“诈骗行业”,作案者已将单独诈骗提升为团伙诈骗!团伙诈骗注入“科技含量”,有集体智慧的紧密配合,而且将“36计”活学活用,往往将人们骗得人仰马翻,怨声载道,严重危害社会稳定!
高息融资
1997年8月,陕西蒲城县有一位“高人”,经过精心策划,决定以“杨虎城将军社会福利会蒲城办事处”的名义,面向全县城乡融资。为了掩人耳目,他起草了《杨虎城将军社会福利会会员互助会章程(试行草案)》,其中有六章共计29条“具体规定”,并根据第四章第20条之规定,“办事处”设立主任、会计、出纳和监察主任,而主任、监察主任都由这位“高人”担任,会计、出纳和所需业务员由主任提名聘任。蒲城不少人当时不知真相,对这一冒牌“基层金融机构”信以为真,并受其高息吸引,积极“入股”或参加存款,共计被骗资金上百万元,直到1998年3月5日被中国人民银行蒲城县支行以便函方式提出警告后,才被迫停止吸纳存款业务。几年过去了,被骗的资金至今不给“储户”退还,造成受骗群众多次上访无果。67岁的退休工人周新宽将全家人省俭积攒的8万元存入“互助会”后,现在眼看90多岁的父母将办后事,急得全家人忧心如焚,怨恨不已!67岁的李凤英将2.2万元存该“会”,现在急需用来给76岁的老伴治病,可这2万多元却无法要回……
可这位“高人”至今逍遥法外!
扶贫养殖
2000年7月,广西有几位看似白领阶层的人,到陕西蒲城“发展”特种养殖业,居然将“办事处”设立在蒲城县公安局城关分局大门外临街的门面房。据了解,这几个带来了一部分种蝎,声称他们是为了推广养蝎事业帮助城乡群众致富,每只种蝎5元,每30只为1组,养殖户按每组只要先交50%现金,就可签订加盟合同,其余50%待3个月后交售商品蝎时从收购款中扣除。这么“好”的项目,吸引了不少农民前往商谈“加盟事宜”。可是到3个月时真相大白,养了蝎子的农民这才明白“黄鼠狼给鸡拜年”的真实用意!上百名养蝎农民汇集到已经没有了收购者人影的空房子前,悔恨不已,唾骂不止。据知情人士透露,这伙广西人以扶贫养蝎的名义,骗去现金近百万元!
联营加工
2002年6月,渭南市渭桥市场的一处临街墙面上,“渭南万通绢花厂”7个巨幅大字引人瞩目。原来这里是自称河北省保定市来的三四个“优秀”先生和女士。准备组织城乡闲散劳动力发展手工组装绢花。据他们油印的《招聘联营加工户》启事称:由于河北保定绢花出口量急剧增加,外贸部门决定在中国西部渭南设立联营加工基地,为陕西渭南的城乡闲散劳动力开启新的致富门路。办法是每10人为1组,每人服务费为360元,签订加工合同1—2年,并负责供应原料,培训技术,现金兑付加工费,希望城乡闲散劳动力及时联系,通过诚信合作,不断增强友谊。可是,刚进入9月1日,这几个“黄鼠狼”就不翼而飞!澄城县10多名中老年妇女9月上旬前往交验绢花时,一看“鼠”去室空,顿时瘫坐在地哭作一团!据渭桥市场一位女干部介绍,她曾怀疑过这几个人是诈骗,但没有证据,现在才知道,这几个持有“营业执照”的大骗子,骗了渭南各县群众10多万元!
以上团伙诈骗实例,其“组织结构”和工作手段非常乱真。所以,不但普通群众一时识破不了,就连当地职能部门也被“蒙”了过去,接到群众举报时,后果已经铸成。所以,一方面我们要继续总结深刻教训,增强防骗意识,千万别上高息融资、扶贫养殖和联营加工之类的当;一方面我们的司法机关应对上述恶行尽快采取“调查缉捕”措施坚决予以打击,决不能让这样的“诈骗行业”危害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