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布的《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中规定;今后工商部门对下岗失业人员凭《再就业优惠证》申办从事个体经营的,从发照之日起三年内免收六费,即个体工商户登记费(包括开业登记、变更登记、补换营业执照及营业执照副本)、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广告经营单位注册登记费、集贸市场管理费、经济合同鉴证费和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
通知特别强调,坚决制止向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严禁各种代收代扣行为。
就目前我国个体经济的增长点,国家工商总局鼓励、引导下岗失业人员在社区兴办快餐等餐饮业;兴办日用百货、图书报刊等零售业;兴办理发、家政服务等居民服务业;兴办代购、代销商品等信托服务业;兴办交通工具、家庭生活用品、文化体育用品等租赁服务业。
(据《大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