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备受各界关注的西安公安碑林分局缉毒科少数民警涉嫌毒品案有了结果。8名涉毒民警均已受到法纪、政纪处理,其中触犯刑律的两名民警已被西安市检察院批准逮捕,碑林分局有关领导受到了纪律处分,原缉毒科长遭撤职,两名副科长被免职,其他涉案人员也均受到惩处。
今年10月13日,碑林分局缉毒科少数民警涉嫌毒品问题发生后,引起了公安部和省、市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市公安局党委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立即采取措施,成立了“10.13”专案组。到11月底,专案组已将抓获的社会关系人员的问题审查完结,对其中涉嫌犯罪的5人予以刑事拘留,11人强制戒毒,5人报劳动教养。
据了解,8名涉案民警主要是违反毒品管理规定,将办案缴获的毒品截留并长期私存,向“工作关系”提供毒品,用以“奖励”其为侦查破案服务;在工作关系中使用吸毒人员等。其中一名民警截留数量较大,保存时间较长,另一民警放任其“工作关系”在缉毒科办公室内分包毒品,已被西安市检察院于11月13日分别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和徇私枉法罪批准逮捕;其余6名涉案民警一名仍在继续接受调查,另5人受到党纪、行政处分,并全部调离缉毒队伍。
案发后,碑林分局有关领导也受到了党纪、行政处分,西安市公安局及碑林分局解散了有30多人的原缉毒科,所有缉毒民警被分派至其他部门工作。另从分局刑警大队及碑林分局长安路派出所抽调精兵强将重新组建新的缉毒科。
本报记者 刘公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