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国棉四厂职工刘少华盼了一整年,眼见已近春节,却愣是没机会回家探亲。
刘少华是陕北延长人,1996年经人介绍与当地一农村姑娘结婚。此后每年在西安东效纺织城工作的他都可享受一个月的探亲假。孰料今年他向班组领导请假却没被批准,日前再次去申请,厂领导竟说“把媳妇叫来不就得了,还请什么假!”
迫于无奈,刘少华到西安劳动局信访办咨询政策,信访办以信访170号致函国棉四厂,要求落实职工应享的合法权益。国务院公布施行的《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规定,凡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的,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
厂方接到信函后仍无动静,刘少华去找厂方时得到这样的回话,“等商量一下再说”。
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厂工会,工会刘主席说,刘少华未曾向工会反映过。针对请假问题,刘主席说厂里已将审批权下放到班组,也许是班组不熟悉政策或者工作太忙没批准吧,工会会祥细调查后给刘少华一个说法。 ■宋宗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