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工人日报》 新年伊始,广州市的下岗失业人员迎来喜讯:从今年1月1日起,广州加大对从事个体经营下岗失业人员实行的收费减免优惠力度,其中包括免交行政事业性收费52项;免交或按最低标准收取经营服务性收费21项。
据介绍,凡广州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凭广州市劳动社保部门颁发的《失业证》或《下岗证》,均可享受收费优惠政策。即免交有关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52项;免交或按最低标准收取有关经营服务性收费,特别是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取费项目,共21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上述有关收费优惠政策暂定执行至200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