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渭南市困难职工援助中心针对职工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除每周五请司法专业人员咨询解答协调,提供法律服务外,还通过各种途径,千方百计使这些疑难问题得以落实。
省第四建筑公司工人段新平,1992年4月27日在渭化工地施工中被钢管砸伤。住院26天,诊断为头骨、脑部、胳膊等处受伤。出院后在家养伤,至今胳膊仍活动不便。出院以后其按时将假条送到单位,但四建公司于1993年5月以旷工为由将其除名。从此段新平的父亲就走上了一条漫漫上访路,见了不少领导,进了不少门,但问题却一直没有解决。
渭南市劳动局认为劳动仲裁时效已过,让到法院起诉。这让段新平父亲颇感为难,因为自己家在农村,老母有病,家贫打官司难;加之觉得问题还得靠单位落实,不能得罪单位。十年积案,一个年过六旬的老人无一句过头的话,最后他找到市援助中心,援助中心在积极为他提供法律服务的同时,找到省四建80年代的工会主席现任党委书记刘天祥,请其核实问题,使问题最终落实解决。
截至目前,渭南市困难职工援助中心共接待25名申请法律援助的同志,经过千方百计协调督促,所有申诉的问题都基本得到了妥善处理。
本报记者 刘公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