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年龄偏大(40周岁以上)、职业技能偏低、家庭生活困难(低保对象)的三类下岗失业妇女被列为我国就业的重点援助对象。
记者从全国妇联了解到,为了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妇女再就业工作,全国妇联日前会同民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税务总局、广电总局和工商总局下发通知,要求对以上三类特困妇女群体开展专项就业服务。街道劳动保障机构和社区劳动保障专门人员要定期走访这些家庭,为他们提供更为便捷的就业信息、职业介绍服务,优先向她们提供社区服务就业岗位。对其中缺乏市场竞争能力的妇女,要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等办法,创造就业机会,提供托底安置,并进行跟踪服务。
据全国妇联有关负责人介绍,以家政服务为龙头的社区服务业具有门类宽、投资少、见效快的特色,是安置大龄下岗失业妇女再就业的一条重要渠道。
这位负责人表示,今后妇联将通过加强政策研究、强化教育培训、完善就业服务和打造家政服务品牌等方式,力争在“十五”期间实现三个200万的目标,即:培训200万下岗失业妇女;为200万下岗失业妇女提供职业介绍服务;多渠道帮助200万下岗失业妇女实现再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