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今年3月底前,全省市以上城市的街道、社区都要建立起劳动保障工作机构,6月底以前全省所有城市的街道、社区和符合条件的乡镇都要完成机构的设立工作并开始运转。这是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全省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建设电视电话会议上了解的。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功能的扩展,随着人民群众的物质和文化需求日益增长,街道和社区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为了适应这一形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从2000年下半年起,在全国确定了100个社区就业重点联系城市,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文件,经过两年多实践证明,要搞好社区就业和劳动保障工作,就必须建立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机构。为此,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编办、省财政厅联合下发文件,并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全省基层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建设问题提出了明确要求。
据悉,在今后几年内,街道和社区成为组织开发社区就业岗位的主体,我省社区服务业将能提供近30万个就业岗位,并且这些就业岗位大多是适合大龄就业困难人员的社区保洁、保绿、托老等公益性岗位。 本报记者 邰荣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