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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短3天的培训,华县安监局就要收费400元,对月收入只有三四百元的职工来说不是小数目,陕西红岭机械厂相关职工意见不小——

培训费太高我们承受不了

2023年10月15日

陕西红岭机械厂的27名特种作业人员到现在也没搞清楚,收取400元培训费的依据何在?因得不到合理的解释,一些报名参加培训的人员拒交培训费,以致于不能参加培训,拿不到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今年1月14日,红岭机械厂人劳教育处下发通知:接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通知,凡属特种作业人员焊工、电工、维修电工、外线电工、配电电工(低压)必须参加培训学习,统一发放操作证,费用400元。此通知发出后,引起一片哗然。这个地处华县县城,被省经贸委认定为半停产的企业,职工收入每月也就三、四百元,400元培训费是他们一个月的生活费用,难以承受。而以前此类培训最高收费不超过50元,大家纷纷到人劳处询问收费依据,可人劳处称只是按华县安监局的要求通知职工,也说不清楚依据何在。

记者从红岭机械厂人劳教育处了解到,此次培训是按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下发的《关于在全县举办焊工作业人员安全培训班的通知》(华安监发[2002]11号)执行的。本来每人要收取培训费480元,鉴于职工的实际困难,人劳处与县安监局协商,同意将培训费降到400元。但没想到还是引起了职工的强烈反响。该厂共有27名特种作业人员,但只有13人报名参加培训且没交培训费,故而参加不了培训。

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刘局长解释,根据渭南市安监局安排,对没有经过安监部门培训考核取得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培训。收取的培训费是综合费用,培训5天,其中物价部门核定短期训费每人每天20元,还有教材费和办证费150元,再加上食宿费原则上每天不超过50元。局里按480发了文,考虑到红岭机械厂的困难,就按400元收取。但到现在这个厂特种作业人员也没有参加培训换取操作证。刘局长认为,他们已向该厂下发整改通知,但该厂拒绝签字。无证人员上岗是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的,不出事则已,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谁也担不起责任。

而刘局长关于培训费的解释,却与记者在红岭机械厂看到该局下发的华安监发(2002)11号文件通知相矛盾。该通知指定培训时间只有3天,2002年11月13日至15日;而通知中的所谓培训费480元含指的是培训费、资料费、理论实践考试费及操作证。通知中写明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很显然食宿费不包括在480元培训费内。记者在采访中,该厂职工对此怨气很大,认为是乱收费,况且培训地点距厂里很近没安排食宿的必要。职工们说对于培训换证他们是支持的,但培训收费过高,超出了他们的承受能力。

《安全生产法》对特种作业人员上岗条件有严格的规定,要求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目前,这些人员因收费问题,迟迟参加不了培训取得资格证。有关部门还应从企业和职工的实际出发,在职工承受能力许可范围内,合理收取培训费用,这是安全生产的需要,也是广大职工的心声。

■本报记者 焦晓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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