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获悉,两大举措将鼓励各类企业招用下岗失业人员,即企业招用下岗失业人员三年内由政府替企业缴纳养老、失业两项社会保险费;招用下岗失业人员30%以上的三年内可以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加税收减免双重优惠。
据悉,下岗失业人员主要包括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国有企业失业人员、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的人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并且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其他失业人员。
具体政策内容是,一个是对原有的优惠政策进行了重大调整。一是“门槛”降低,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享受减免税的用工比例从60%降到30%;二是范围放宽,由过去仅适用于社区服务业的八类企业扩大到除限制性行业之外的所有企业;三是优惠增加,在过去减免所得税的基础上,又减免了城市维护建设费和教育附加。另一个是出台了社会保险补贴这项新政策。这项政策,是总结地方做法并借鉴国际普遍经验制定的,可以一举多得。一是减轻企业负担,平均每招用一个下岗失业人员3年内可减少5400元的人工成本。二是政府给的钱充实到了社保基金,可以增强基金支撑能力。三是保障了下岗失业人员的合法权益,解决了他们的后顾之忧。
另悉,“九五”时期,私营、个体经济从业人员净增约3000万人,占城镇就业增量的四分之三,成为就业的主要增长点。目前,我国新增就业岗位的80%左右来自中小企业。
(据《人民政协报》陈建萍/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