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玉成·
近年来的一起起矿难,如广西南丹特大矿难,山西繁峙金矿特大矿难,甘肃小南沟煤矿特大矿难等等,在事故发生前,都有上级有关部门的“特别关照”。“整顿”、“停产”的“通知”三令五申。但是,令人奇怪的是,矿主竟敢对政府“禁令”置若罔闻,顶风违法生产?
究其根源,大都源于腐败。
依山西孟南庄煤矿“3·22”特大瓦斯爆炸事故为例。使人感到奇怪的是,事发前该矿许可证已经过期,但还在超层越界开采;吕梁全地区煤矿正在停产整顿,孟南庄矿却仍顶风生产。3月份煤矿安全生产监督部门三次下令该矿停产,并于18日下达行政处罚通知,给运煤绞车套上铁链子、上了锁,贴了封条。但该矿竟敢撕掉封条,砸了链锁,直到发生72人死亡的特大事故?
原来,该矿矿主是有“背景”的。矿主孟照康,当过孝义市煤炭局局长和吕梁地区能源公司经理,后又到这里当了矿长。孟照康去当矿长,当然是权衡利弊后的“聪明”抉择。他执掌当地煤炭管理大权多年,后虽离开官位,但仍有“官威”。正因为如此,当地一些掌权者与他结成了“利益共同体”,无偿为他划拨了12平方公里的煤炭资源。矿主其所以胆敢无视政府“禁令”,撕封条、砸锁链,正是依仗他们背后有“人”。
事实已很清楚,表面上是瓦斯爆炸事故,其实它的“恶根”却是官场的腐败。一些官员,出于地方保护主义或一己私利,不是行政不作为,就是与矿主同流合污,充当“保护伞”。所谓的“管理”、“监督”,也就“心慈手软”,“禁令”如同废纸。这种腐败行为危害甚大,既草菅了矿工们宝贵的生命,又损害了政府的权威性,实在是祸国殃民的“恶根”。
去年7月5日,吴邦国同志在听取了检查组对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汇报后的讲话中,要求“深挖一些事故背后的‘恶根’,坚决打掉‘保护伞’”。但时至今日,这种“恶根”在一些地方并未绝迹。对这种“恶根”,仅仅“直斥”还是很不够的,关键是要把他们“背后的‘人’”挖出来,给予严惩。只有真正铲除了“恶根”,才能保证政令畅通,安全措施落实,隐患得到排除,矿工的安全才有保证。
如今,腐败己成为威胁安全生产的重要根源。要保证安全,必须深挖“恶根”,打掉“保护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