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事通先生:
我供职于一家大型国有企业,去年大学毕业来到西安。这家企业给我办了集体户口,最近因为要外派我到其他城市,而我拒绝,因为我还没有转正,人事部门的人说可能是要把我打回学校,户口也回到原籍。请问:他们可以把我的户口也转回原籍么? 万分焦急的求助者
万分焦急的求助者:
您好!《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是确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必须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知您与单位之间是否订立了劳动合同,工作岗位是如何约定的。如果有合同,且合同明确约定了岗位内容,且外派的工作与您现在的工作不一致,那么您有权提出拒绝外派。即使上述条件不具备,单位对您作出“打回学校、户口回原籍”的做法也不妥,因为只有在毕业生不合格的情况下(一般是指学生没有获得毕业证、体检不合格、伪造成绩和获奖记录等),用人单位才能在实习期内将其退还学校,由学校再打回原籍,而您是因为对工作调动有看法,拒绝外派,这显然不属于实习期内发现不合格的范围。
■百事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