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已经公布施行近四个月了,可使用童工问题仍然存在:街上仍然有卖花的“小花姑”、卖报的“小报童”,修理店里的小学徒、小帮工,劳动密集型厂里有童子工和小打工妹,只要留心,随处可见……
童工现象屡禁不止,原因有四:一是家长图近利。据笔者调查发现,这些童工都来自农村和下岗职工家庭,他们由于家境贫寒,有的初中还未毕业,有的甚至只读了几年小学就辍学外出打工。而这些童工的家长们为了眼前利益,也就不惜“牺牲”孩子们的长远利益,有的家长甚至强迫孩子外出打工,殊不知,这是一种违法行为。二是老板贪便宜。有些私营业主和个体老板见农村童工年幼好管理且支付的工钱低廉,也就不顾国务院的禁令和孩子的身心健康及学业,贪图一时的蝇头小利铤而走险,任意招聘童工。三是宣传力度不到位。国务院关于《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已经公布施行近四个月的时间了,而有些老百姓,尤其是边远山区的农民群众对此还了解不够,有的虽然知道有关禁止使用童工的规定,但不当一回事,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没有意识到童工现象带来的后果及其严重性,因此,童工大都来自边远农村。四是有关部门监督检查不力。如前所述,只要稍加留意,童工现象到处可见,尤其是一些餐饮业和服务行业,但很少有人来管一管。这是童工问题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
少年儿童是祖国未来的希望,少年儿童必须接受义务教育,因此,作为家长千万不能只图眼前小利而贻误孩子的远大前程,作为用人单位要自觉地遵守国家有关禁止招收使用童工的规定,有关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加强监督检查,进行全面清理检查,对于使用童工的用人单位要及时给予坚决的纠正,对屡禁不止的,应给予相应的处罚,对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叶和礼 刘水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