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同意了西安车辆厂新一轮《集体合同》,现已公布实施。职工称,这轮集体合同更具体了,内容更丰富了,结合实际更紧密了。
西安车辆厂为签订好新一轮集体合同,先后召开了不同层次职工参加的多次会议,广泛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在借鉴前三轮集体合同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达成一致共识,把适度提高职工人均年收入、改善职工的作业环境、每两年对女职工进行一次妇女病防癌身体普查普治、对50岁以上男职工和45岁以上的女职工进行一次健康查体、为通勤职工购买大轿车改善通勤条件、改善职工的居住环境和条件、改善职工的文化娱乐设施等10项具体内容增加到集体合同中。该厂新生效的集体合同具有客观具体、操作性强、符合企业实际等显著特点,进一步明确了企业和职工的权利和义务,将对企业劳动关系的稳定协调产生积极的影响。 ■王向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