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近日从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自5月初开始至6月底,对在我省境内居住或从业人员个人持有的美容师,美发师,保健按摩师,汽车维修工,中式烹调师,西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西式面点师八个职业(工种)的《职业资格证书》进行全面清理,坚决杜绝假证伪证流入社会,以提升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权威性和社会认可度。
据了解,此次清理的范围包括:凡在陕西省境内居住或从业的个人所持有的2003年5月份以前经过考核取得的美容师等八个职业(工种)的《职业资格证书》(含1999年10月份前劳动部门办理的《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均要复核登记。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要求《职业资格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持有者,务必按时持证书原件。鉴定申请表到原鉴定考核的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进行复核、登记,凡在外省、市参加培训,经过考核获取的《职业资格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证书持有者持证书原件,鉴定申请表到陕西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进行复核,登记。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有关规定,我省个别鉴定机构过去办理的特一、二、三级证书,换发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证书:一级,二级、三级证书,换发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级)证书;四级,五级证书,换发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初级)证书。从2003年5月1日起,我省所有鉴定机构办理《职业资格证书》时,必须与国家职业资格等级划分相一致。复核登记时间为5月6日至6月15日。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核登记的《职业资格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按无效证书处理。由陕西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负责全省八种《职业资格证书》清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本报记者 邰荣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