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待处理…

律师为何不愿涉足劳动争议案件

2023年10月16日

在我国的司法活动中,律师以他对法律的熟稔和游刃有余的运用,在经济、社会、生活中发挥着巨大的作用。无数的人就是因为他们而讨回了自己的权益。然而,记者在采访时发现许多律师对劳动争议案件却是避而远之,这到底是为何?经过记者的调查了解,一些律师和法律界内人士说出了其中的缘由。

劳动争议案件“小而烦”

所谓“小而烦”是指劳动争议案件的标的金额小或没有,但其事实证据往往欠完备、法律依据繁杂多变、审理程序繁琐冗长等,具体说来:(1)标的金额小或没有。个别劳动争议案件标的金额只有几十元或几百元,上千元至万元的占大多数,超过万元的属大额标的案件却很少,而有的则根本没有标的金额,如要求撤销用人单位变更职务决定的争议案件。(2)法律依据繁杂多变。劳动争议案件适用的法律依据的确繁杂,既包括《民法通则》、《劳动法》等基本法律,也包括各类有关的行政法规、地方法规,但更多的是各类行政规章、地方规章和地方性规范文件及各类司法解释。这些各类行政规章、地方规章和地方性规范文件及各类司法解释不但内容庞杂,效力低、缺乏统一,而且多变,“灵活”有余,稳定性不足,导致法律适用的困难,有时甚至会出现法院同劳动仲裁部门“打架”的情况。(3)审理程序冗长。我国目前对于劳动争议案件实行“先裁后审”制,一个案件如要走完全部程序要经过劳动仲裁、一审、二审等三道程序。而目前出现的问题是,走完这三道程序的劳动争议案的数量居高不下,不仅浪费了仲裁和司法资源,也使得当事人尤其是处于弱势的劳动者不堪忍受其耗时之长及耗资之多,律师代理成本也因之走高。一些用人单位明知自己必败无疑,但仍执意走完全部三道程序,并笑言“陪他玩到底。”无端人为地延长了案件审结的时间。记者就曾遇到过一起案件,官司打了三年至今还没结果。

律师代理费过低

劳动争议案件虽“小”,但其律师代理成本却不因其“小”而降低,相反却因其“烦”而使得律师代理成本并不比其他一些可以收取较高律师费的民事、经济案件为低,甚至会远远高于这些民事、经济案件。这样就形成了一对矛盾,即一方面劳动争议当事人尤其是支付能力较弱的劳动者因争议标的金额低或没有而不愿支付律师代理费或仅愿意支付很少的律师代理费;另一方面律师基于对代理成本的考虑,提出的律师代理费数额往往远远高于劳动争议当事人愿意承受的数额。这个矛盾在很多情况下无法得到有效的协调解决,其结果便是这些劳动争议案件没有律师参与代理。

劳动律师凤毛麟角

一些法律界人士说,由于上述原因的存在,导致绝大部分律师从事劳动争议案件代理的积极性不高,甚至许多律师对此不屑一顾,即便是偶尔代理了一起或几起劳动争议案件、也只是临时抱佛脚翻一下有关的法条,缺乏对劳动法系统、细致、深入的了解和把握,不仅直接导致了代理质量难如人意、而且难以提高自己的劳动法专业水平。而这恰又反过来使得劳动争议案件更加显得“烦”,律师代理费更加难以提高。当前律师的专业化发展已成业内共识,并已被愈来愈广泛地付诸实施,但真正选择劳动法作为自己业务专长的且已在此业务领域成为专家的实在为数极少。

■本报记者 邰荣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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