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咸阳市总工会提供的特定困难职工调查报告,经市县民政部门认真排查,确认了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514户,1304人可纳入保障范围。
为了确保困难职工的基本生活,咸阳市总工会通过各县区市、产业和基层工会,于今年3月份对全市所有的企事业困难职工的基本情况进行了调查,调查报告受到市委、市政府和市民政部门的高度重视,市民政局3月下旬召开了局长办公会进行了专题研究,确认了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514户、1304人,其中本人已申请低保、基层民政部门正在调查核实的52户,81人;本人一直未申请低保的462户,1223人。
据了解,对于各级工会调查中提供的特困职工家庭名单中不符合低保条件、不能纳入低保范围的,基层民政部门已向职工本人进行了解释说明;对于已申请低保、符合低保条件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已基本审批结束,从5月份起发放低保金;对于家庭收入低于保障标准本人未申请的,市民政局已安排基层民政部门动员其尽快申请,按程序随时审核审批,纳入低保范围。
(明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