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商洛市纪委在全市开展了违规购买使用小汽车清理整顿工作,到目前,全市共清查处理违规小汽车103辆,其中超标准、超编制购买小汽车60辆,挂公安警车牌照的36辆,公车私户的7辆。
为了从源头上治理违规购买使用小汽车这一腐败现象,商洛市对违规购买使用车辆作了明确的处罚规定。市纪委采取由各县(区)、市直各部门自查上报、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的形式,要求各级各部门按照购车价格、排气量、资金来源、审批手续、车辆编制、车辆牌照等项目,逐车登记上报,进行认真核查清理。对违规车辆市监察局、财政局、公安局及时下发了纠正处理通知书,限时要求其全部纠正。
(黄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