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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人民更有尊严

2023年10月17日

□文/许峰

人如何活得有尊严呢?

两口子在家看黄碟,警察把你逮了去;一个黄花闺女,你硬说人家嫖娼;下岗职工摆个摊养家糊口,这费那税却压得他直不起腰,我不知道,有此遭遇的人还算不算活得有尊严。

尊严是可以这样理解的:庄重而有威严,使人敬畏;对个人或社会集团的社会价值和道德价值的认识和自我肯定。普通群众一定不敢有让人敬畏的心理,倒是越来越多的领导干部时时刻刻显得高人一等“庄重而有威严,使百姓敬畏”。对于我们来说,社会价值和道德价值被人们认识和肯定,那已经是非常“完美”的意愿了。

尊严本身与富有和贫穷无关,它是宪法赋予我们的权利的体现,也是另一种意义上的“面子”。因此,当我看到大连市的政府领导说出让“人民生活得更有尊严的”承诺时,我很感动。做出这样的承诺是一定要“牺牲”一些人的利益的,是要“损害”某些人的尊严以便让群众的尊严落到实处。新华社电讯说,辽宁省委常委、大连市长夏德仁在大连市政府常务会议上对全体政府组成人员宣布“约法三章”:政府的车也不能违章,每个领导干部都要遵守交通规则,严禁政府组成人员用警车。他说,政府领导下去工作不允许带警车,有的领导车上带警报器,也不许用。不要扰民,不要破坏城市安静祥和的氛围。城市是人民的,要让人民在这个城市里生活得更有尊严。

管好官员的车是不是就能给百姓以尊严,似乎不是惟一。但管不好官员的车却是在损害着政府部门的尊严。马路上的红灯不能闯,可是一些领导干部的车说闯就闯;酒后驾车是违法行为,可是有些领导干部酒后却亲自驾车横冲直撞;有的领导干部下乡检查工作,不但随从众多,还有警车开道;在一些夜总会门前,政府部门包括警车一停就是大半夜。其实这本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尊严的体现,恰恰是一些人将自己凌驾于百姓和法治之上,耀武扬威、肆无忌惮的做派,是一种老爷作风。至于另一些行政不作为和执法犯法现象的出现,更是对百姓权利的侵犯和践踏。因为有这样一些官员在时时刻刻强调自己的“尊严”,所以他们的头脑中就根本没有给百姓尊严的概念。至于类似《大河报》的消息,位天郑州西区文化宫路的一家饭店的包间门前,都挂了一个精致的铜牌,上面分别写着“某某医院领导专座”、“某区执法局领导专座”、“某区公安局领导专座”等内容,更是让政府部门尊严扫地。

北京娱乐信报前几天有消息说,北京市今年将加强对公务员的监督管理,首次实行一票否决制,被投诉的公务员经查实将扣发全年奖金,情节严重的将下岗。这是人事局为优化首都发展环境提出的八条措施之一。也似乎不能说国家公务人员被投诉就是群众的尊严受到了伤害,但是给群众该给的尊严却是每一位公务人员应该做到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不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体现,也不是维护群众尊严的举动。

尊严是权利的体现。承认人的生命价值的存在是最基本的尊严,在全社会倡导为人民服务和集体主义精神,尊重人,关心人,人的尊严才能得以实现。

我们到底需要什么样的尊严呢?我们的实际困难政府能够帮助解决,我们的切身利益政府能够提供保护,我们的心里话政府能够听到、听进去,我们和领导干部能像街坊一样唠唠家常,这不就是对我们——老百姓的尊严的最好承诺么。

温家宝总理到中央工作后曾几次回到那条他长大的胡同,看望父母,走访老邻长辈,亲亲热热拉家常,在众人眼中,他还是隔壁的孩子,没有一点官架子。让人民生活得更有尊严的一个重要的前提就是为官者必须扔掉官架子、丢弃官本位思想。

人民对自身尊严的渴望其实是一种意愿的表现。国泰民安、政通人和,这是大的民意。吃得饱、吃得好;穿得暖,穿得好,这是大众的民意。只有群众的民意和尊严得到尊重了,政府的威信才能树立起来,给予政府尊严的应该是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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