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评论员
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求工会干部要增强责任意识,对困难职工来说,工会要履行第一知情人、第一报告人、第一帮扶人的职责。这与尉健行同志提出的工会要做“第一责任人”的基本思想是相通的。
我们的改革正在不断深化,各种利益关系在不断调整,部分职工下岗的情况,部分群众出现生活困难的情况在所难免。问题在于我们如何看待、如何面对、如何解决这些情况和问题。
工会是因了职工的需要而产生而存在的。胡锦涛同志讲,“群众利益无小事,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实际困难的事情,再小也要竭尽全力去办。要时刻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挂在心上,”“要带着深厚的感情帮助解决”。对于工会工作者来说,始终把广大职工的愿望和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职工的需要和要求作为第一选择,把职工的利益作为第一考虑,把职工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真心实意地为职工群众服务,切实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是我们的责任,也是我们的义务。
当前,要特别下功夫帮助下岗职工、困难职工解决好就业和生活问题,为他们办实事,要努力办好困难职工援助中心,为困难职工提供及时、具体的服务。我们既然提出了“有困难,找工会”的口号,我们就应该把这个口号叫响,要努力践诺:绝不让一个职工没饭吃没衣穿,绝不让一个困难职工的孩子失学,绝不能让一个困难职工因生活困难出现其它问题。
工会是党领导下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是职工合法权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工会干部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把职工的事情当作自己的事情去办。要深怀爱职工之心,恪守为职工之责,多谋职工之福,多为职工服务,“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尤其要为困难职工排忧解难。要让职工群众感受到党的关怀,感受到工会组织的温暖,感受到“三个代表”就在自己身边。
工会干部只有深入到职工群众中去,了解实情,察看实况,才能与职工心连心、心贴心,才能与职工产生思想上的共鸣和共识,才能想职工所想,急职工所急,为职工所为,才能履行好“三个第一”的职责,才能当好“第一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