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柯
最近,偶尔读到一本某企业的《员工守则》。或许是领教惯了那类居高临下的充斥着“不准”、“必须”抑或“罚款×元”之类冷硬字眼的员工守则,乍读这本散发着人文关怀,充满着行为科学智慧,以及浸染着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相交相融色彩的《员工守则》,还真是觉得生鲜喜人。
譬如该企业倡导的企业文化是:积厚德、存正心、乐敬业、诚为本。并力图创造一个能使人才成长,工作质量、生活质量和生命质量提高、宽松有序的企业环境。在企业经营理念上,则主张大众认同,大众参与,大众成就,大众分享。以期“为社会做点事,为他人做点事,为自己做点事”等等。当然,强调以人为本的现代管理,并不意味着不要规章制度,或排斥纪律文化。问题在于,作为企业经营者能否摆正自己的位置。比如是不是平等、真诚地对待员工。至于纪律和规章制度,只不过是为企业正常运作服务的手段和具体方式方法罢了。倘若把手段和方式方法误为管理目标,而忽视了人的需求与发展,岂非有本末倒置之嫌?从这一角度来说,制订《员工守则》,其核心或曰灵魂乃在于守住人心这一最高准则。所谓“得人心者得天下”。一个企业何尝不是这样呢。遗憾的是,时下一些企业往往不重视人的发展空间,甚至侵犯员工合法权益。对用户亦缺乏诚信。这种“人心流失”,只怕《员工守则》制订得再严厉,也难提高企业凝聚力和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