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
前不久,某地在检查《劳动法》、《工会法》落实情况时发现,在一部分企业里还存在着程度不同的“三模糊”现象:
一是模糊用工。近几年社会上就业比较困难,但有的企业领导却以权私招乱雇。上头打招呼的、“关系户”推荐的、四亲八戚求情的、厚厚“信封”联络感情的都得招。然而政策性安排的复退军人、返岗职工、本单位职工子女要求安排的却软推硬顶,婉言拒绝。所招人员来龙去脉,职代会一无所知,职工群众议论纷纷。
二是奖金模糊。有的企业领导明有提留的厂长基金,暗有少数人掌握的“库里资金”,逢年过节,厂长开恩,给有关人员分发红包,谁发谁不发,发多发少,只允许他一个人知道。多得利者不追问,少得利者留后路,不得利的不知道。要问要顶的得到回答是:“你想不通不服气可申请调离,人家想进我单位还进不来呢?”
三是模糊招待。为筹集招待费,许多单位各显神通。船底有水可扬帆千里。招待上级领导,疏通障碍关节,送礼四方宾朋,宴请八方挚友,以及内部迎新送旧的各项费用,都可写上“烟、酒、菜、会餐”招待费报销。
“三模糊”现象严重的单位,领导专权代替了职代会职权。职工的意见成了领导心中的成见,少数“核心”人物包揽了民主管理,滋生了离心力和消极因素,扼制了职工群众积极性的发挥。
为克服“三模糊”现象,笔者认为,一要建立健全职代会组织和活动制度,主管部门要加强检查督促,保证其真正有职有权,参与企业经营管理。二要实行企业三公开,即公开招工制度、公开奖金分配制度、公开招待费明细。用职工的民主监督管理制度代替少数领导的专权制度。三要严格查案执纪,凡职工举报的有私拿乱支企业经费的违法违纪问题者,有关部门要认真对待,依法查处,扶正驱邪,不糊弄职工。
■王英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