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待处理…

这样的抵押贷款合同是否有效

2023年10月17日

武警某部一战士的母亲,在西安市嘉汇置业有限公司给儿子购买了一套住房,当时她要求开发商将房产证办到儿子名下,并以按揭的形式由该公司在建设银行西安市高新支行办理了贷款手续。然而在办理购房的相关手续时,售楼部仅让这位战士的母亲在购房合同上签过字,其它房地产抵押合同、个人贷款合同及公证文书等,均没有这位母亲的签字,且出现同一份合同上日期不一致,姓名、贷款日期多处涂改,并私自在公安机关办理了当事人的身份证代用凭证。现在购房已三年有余,购房者至今没有拿到一份合同原件,不知这漏洞百出的一系列合同是如何签定的?

这位武警战士的母亲告诉记者,当初签订合同时,儿子还未满18岁,售楼部和建设银行西安市高新支行利用儿子之名套取贷款,恶意伪造签名、盖章,将贷款期限从15年改为5年。在一系列手续中,除购房合同外,其它均没有自己签字,且同一份合同竟出现几个不同日期,更为严重的是,在儿子有身份证的情况下,售楼部却在派出所办理了儿子身份证代用凭证,以伪造儿子签名将46万元贷款转存到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存款帐户,转存凭证日期已经过涂改,建设银行西安市高新支行竟然把贷款转了出去。正因为合同里存在这些问题,售楼部和建设银行西安市高新支行至今不给合同原件,致使我不明不白地交了11个月的房款。

记者从这位武警战士的母亲提供的有关资料上看到,《西安市房地产抵押合同》第15条规定,合同应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第16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债务人一份,西安市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一份。而这份合同法定代理人签名一项竟然是空白。个人住房贷款抵押合同、房地产抵押合同以及购房合同多处出现日期不一致。从法院提供的《中国建设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抵押合同》签字的日期是2000年6月20日。公证处提供的同一份合同日期却变为2000年6月27日。特别是《中国建设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借款合同》出现了几份合同签字日期及签名多处自相矛盾之处,实在令人难以理解。

为此,记者采访了中国建设银行西安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办公室主任杨建良。他说合同上就是当事人签的字,记者问合同上的签字是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具体谁办理的时?杨主任说,具体经办人不在,什么时间办理自己记不起了。至于在什么地方办理的,杨主任一会说在建行办的,一会又说是派人到部队办的,他不能确定。记者问合同上为什么会出现签定日期自相矛盾、不一致的现象?杨主任说,合同是同一天签的,是当事人在签定合同时,没有填写签定日期。对此,记者深感疑惑,既然合同上是当事人同一天签字,为何日期却不同。贷款年限当事人说是为15年,合同为什么变成了5年?记者提出要求查看档案里当事人的申请书和笔录时。杨主任说,贷款年限一般由当事人自己定,当事人当时要求办理5年,杨主任答应给记者看当事人的档案,他把记者带到四楼房地产金融部,不知什么原因,该部的孙经理并没有给记者看当事人的档案。

带着疑问,记者与这位武警战士的母亲来到了西安市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查阅相关档案,在该中心提供的档案里,记者发现明明有这位武警战士母亲的身份证复印件,为何又在某派出所办理了一份这位武警战士的身份证代用凭证复印件?而当事人明明有身份证,档案里为何要用身份证代用凭证?该中心一位工作人员一语道破天机:“是房地产开发商欺骗了当事人,欺骗了建行。”

■陕西日报记者 林丰

本报记者 郁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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