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就业问题一直是社会热点问题,就业压力随着毕业生数量增多和就业市场的饱和,尽管政府尽力扩大就业面鼓动大学生自主创业吹来暖风阵阵,但许多大学生依然陷在找不到工作的无奈中。为生存与发展考虑,许多大学生不得不在鱼龙混杂的就业市场上寻找就业机会。
今年6月份,一家名为“西安市诺尔贸易有限公司”的“单位”出现在人才交流会上,短短半个月时间,这家“单位”就招来49人到此就业,应聘人都向“单位”交了保证金,谁料“单位”收取了近两万元的保证金后杳无踪影。后经工商部门查证这家“单位”是无营业执照、拿着假公章假手续的骗子公司。而上当的49人中有43人为应届大中专毕业生。据上当的这些学生说,他们看到这家公司有劳动部门鉴证的合同书才信以为真的。
另外一个例子。大学毕业生孟同学不久前得到了去外地某大型企业工作的机会。小孟请了一位颇有经验的律师全程陪同,律师对这个公司进行了认真考察并代他与有关领导进行了面谈,先是在考察期间与他共同商定考察重点,在谈判中还指出了对方条款中与劳动法不相符的几处错误,在签订意向书时,律师几易其稿,甚至不惜为一个字与对方理论到底。最后在律师的建议下,小孟与这家公司达成了初步工作意向。拿着这份能够切实保护当事人自身权益的意向书,小孟确信自己请律师找工作非常值得。
事实上在条件大体相当的情况下,大学生们更倾向于那些能够为自身发展提供更多机会和更能保护自己权益的用人单位,而这种选择会由于学生本身认知水平和阅历的局限,有时会掉入就业陷阱的现象,这时一方面需要大学生自己掌握基本的劳动法规和劳动力市场规则,一方面需要拥有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的法律工作者予以帮助,这样才能规避就业过程中的损失。
但是从劳动力市场和政府行为来考虑,大学生们的损失不尽是自身问题所致,上述“西安市诺尔商贸有限公司”是如何混进人才市场招摇撞骗的?人才市场管理部门把得什么关?这家“单位”手中怎么会有劳动部门鉴证过的劳动合同文本?把合同文本随意发给某些资质不明的单位甚至是个人手中的劳动部门作得对么?不管接受有偿就业指导和请律师帮忙遥远还是接近,这些部门的过错都不能不究。
劳动力市场上的混乱还表现在非法劳务市场和非法职业介绍所屡禁不止,未经劳动部门批准的招用工现象明目张胆,未经批准的招聘广告藏头露尾等。而对于就业过程中的欺诈行为,及不签订劳动合同、侵害劳动者权益等问题却缺乏有效的监管。据了解,劳动部门对于非法职介的打击仅限于几次大检查,劳动监察部门对于未经工商注册的企业和用人单位的劳动者投诉不予受理。
而像劳动力市场和人才市场招聘单位的资质审查问题,相关劳动力市场条例都有明确规定,管理部门只管收费不管后果的行为该由谁来监管,劳动合同文本的发放该由谁来监管,这些问题政府部门都应本着完善劳动力市场的原则细加追究并予以公布。
种种规范离不开政府的有力措施。试想,如果加大劳动力市场整治力度,坚决制止街头巷尾乱贴招人告示,严格招聘广告的审查,情况应该会有所转变。当然这需要一个努力的过程,绝不可能一蹴而就。有关劳动部门也应立足现状,加强大学生就业的关注和重视,从而廓清就业市场的蛀虫和陷阱,努力为他们创造规范的就业渠道。
■宋宗合